何謂“真如”之意義?
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zhí),離于意想分別,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夫哲學家欲發(fā)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為可嘉;第太無方法,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內(nèi)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于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于科學。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jù)眼前之經(jīng)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jīng)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jīng)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tài)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jīng)驗。但科學之改進經(jīng)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jīng)驗重在主觀之心識。
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yī)治其眼,以求復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于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迭有發(fā)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chuàng)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原第58頁圖放于73頁李叔同書贈夏尊以為祝嘏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須發(fā)“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準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于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
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tǒng)一興盛其國家。其后婆羅門等舊教復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shù)。此外大多數(shù)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
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
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yè)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于建立大規(guī)模之學校、醫(y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yè)。此說不然。
依佛經(jīng)所載,布施有二種:一曰財施,二曰法施。
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為主,故應多致力于弘揚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yè)。
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做種種慈善事業(yè)。
近年以來,各地所發(fā)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y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jīng)營者規(guī)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jīng)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fā)達,乃可共享幸?!?。因專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于職業(yè),士、農(nóng)、工、商皆可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疑。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yè)?!僧尼之事業(yè),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于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jīng)中說“五蘊皆空”、“無常若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為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
“空”者是無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yè)。雖知無我,而能努力做救世之事業(yè),故“空”而“不空”;雖努力做救世之事業(yè),而決不執(zhí)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了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事業(yè)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zhí)著我相而做種種救世事業(yè)者,其能力薄,范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范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于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業(yè)乃能圓滿成就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于常人所執(zhí)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后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做種種之事業(yè)。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之建設乃得實現(xiàn)。信能如此,若云犧牲,必定真能犧牲;若云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堅堅實實,勇猛精進而做去,乃可謂偉大,乃可謂徹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須向“空”上立腳,而再向“不空”上做去,豈是一味說“空”而消滅人世耶?!
以上所說之十疑及釋義,多是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其大意。諸君聞此,應可免除種種之誤會。若佛法中之真義,至為繁廣,今未能詳說。惟冀諸君,從此以后,發(fā)心研究佛法。請購佛書,隨時閱覽,久之自可洞明其義。是為余所厚望焉。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所做講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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