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魚要放入江河的中間,以防被人捕撈。有人有一種誤解,認為魚從橋上放下去,能把魚摔死。人從橋上跳下去也不會摔死,況且魚的水性要比人好得多,怎么會摔死呢?我告訴他們,與不怕摔,只怕被你放在油鍋里活炸。你把魚放在河邊,那不是放生,,那是送死;一次我去蘭州松花湖放魚,一位回族年輕人告訴我“昨天蘭州來了四個人在松花湖的江邊上放魚,他們走后,魚不往江中間游,都叫別人撈去了”。如此放生,直同送死,叫人于心不忍。
不要放魚在湖水里,湖水水面有限,魚兒無處逃生。也不要把魚放在水庫里,水庫是人家的養(yǎng)魚池,怎能把魚往虎口里送呢?
醫(yī)者應(yīng)戒殺生陶隱君①取生物為藥,遂淹滯②其上升。夫殺生以滋口腹,誠為不可。
損物命而全人命,宜若無罪焉。不知貴人賤畜,常情則然,而非諸佛菩薩平等之心也。殺一命,活一命,仁者不為,而況死生分定,未必其能活乎?則徒增冤報耳。抱病者熟思之,業(yè)醫(yī)者熟思之。【注釋】
①陶隱君:即陶弘景。南朝梁蘭州秣陵人,字通明,自號華陽隱君,謚貞白先生。他繼承老莊思想和葛洪的方術(shù)理論,又融合儒、佛觀點。
曾往蘭州蘭州阿育王寺受佛戒,在茅山道觀中建有佛、道二堂,隔日輪番朝禮,實行佛、道雙修。②淹滯:長久停留。
比喻有才德者沉淪下位或沒有升遷。【譯文】
南朝道士陶隱君因取鮮活的動物配藥,以致為殺業(yè)所累不能升天。既然知道殘殺動物的生命以滋養(yǎng)口腹是不可以的,難道奪取動物的生命以救活人命又豈能無罪呢?將人的生命看得寶貴,把畜生的生命視為輕賤,這只是世俗凡夫自私的偏見,絕不是諸佛菩薩視無量眾生如一子的平等心懷!殺死一命以救活另一命,凡有惻隱仁愛的人決不這樣做。何況人的死生分定,即使取生物作藥,也未必能治愈人的病,何苦為自己多增加冤業(yè)報應(yīng)呢?希望患病的人平心想一想,也希望醫(yī)師們對此能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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