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地萬物眾生,皆本具佛性,與我無二無別。只因宿業(yè)深重,遞相酬報,而淪為異類畜生;一旦障消債除,皆可投生善道,乃至證成佛果。故今朝放生等于成就一未來佛。
二、天地萬物眾生與我,在無始以來的輪回中,皆曾互為父母親眷。故今朝放生,等于拯救自己前世的親人。
三、天地萬物眾生與我,在過去的輪回中,皆曾互為冤家仇敵。故今朝放生,可解冤釋仇,消災免難,免除冤殺惡報。
四、天地萬物眾生,皆有靈性,皆知趨吉避兇,皆貪生怕死,皆有悲歡喜怒。今朝放生,物類皆知感恩圖報,締結(jié)善緣。
五、因果報應,如影隨形,分毫不爽。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乃亙古不變之鐵律。放生即是救命,自利利他,種善因必得善果。
《金光明經(jīng)》上有個故事:佛陀曾是一位商主的兒子,名叫“降水”。有一天,他外出,在路上,突然看到食肉動物狗、狼和烏鴉趕向一個水池邊。見此情況,他就跑到那邊去看,只見在那個大水池里,有一萬條魚在僅剩的一點水中游來游去,此時,那一萬條魚游過來,沖著“降水”的方向可憐巴巴地望著。這位大菩薩為了這些魚,以慈悲心四處找水,但沒找到,便吹下許多樹枝,為太陽曝曬下的魚兒們遮上蔭涼。最后,他來到一個叫“天自在光”的國王的處所,向國王借了二十頭大象,并向牧者借了一百個皮水袋,在口袋中裝滿水,疾速來到水池邊,從象身上卸下水,將水池充滿,那些魚兒們又游到降水面前,菩薩降水以為這些魚肯定是向自己乞求食物,為了解除這些魚的饑餓,他吩咐自己的名叫“水衣”的兒子,到家中將許多食物用大象馱來,滿足了那些魚。降水心中又想到寶髻如來在以前行菩薩道時曾發(fā)愿:十方所有任何眾生,在臨終時聞我名號,其從此死后,即往生三十三天與天眾同緣,現(xiàn)在,誰聞其名號皆生善趣世界……因此,他想誦此佛號,于是他來到水池中水沒其膝之地,特意念誦了寶髻如來名號,并講了緣起甚深之法。以后,在某一天間,那一萬條魚死后,往生到三十三天,剛一轉(zhuǎn)生,他們就探究起從旁生依靠什么業(yè)力而生往天界的原由,得知是商主兒子“降水”念誦寶髻如來圣號和宣講緣起甚深法的力量,為了報答恩情,這一萬天子來到降水家中,當時降水正在睡覺,于是,天子們供養(yǎng)了四萬條珍珠雙股項鏈,并降下沒膝的花雨,奏起各種天樂,以作供養(yǎng),與此同時,在以前的大水池邊,亦降了紛紛花雨。隨后,這些天子返回了天宮……
在佛教中放生有何含義?“放生”經(jīng)典出于大乘佛經(jīng),盛行于中國內(nèi)地,德州亦然,也流傳于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
放生的活動是基于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回生死的因果觀念。所謂“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在《雜寶藏經(jīng)》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nèi)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后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么快速?眼看無數(shù)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非??謶郑鹫f什么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后來這位沙彌轉(zhuǎn)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jù),最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jīng)。一是《梵網(wǎng)菩薩戒經(jīng)》,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yè),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故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
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p>另一部《金光明經(jīng)》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道的一段記載:當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jīng)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旱,而且有人為了捕魚,把上游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長者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游決堤引水,于是為了救活魚群,不得已向當時國王請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并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梵網(wǎng)戒經(jīng)》是放生的理論依據(jù),《金光明經(jīng)》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jù),其他大乘經(jīng)如《六度集經(jīng)》卷三,有贖鱉的放生記載,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卷九,也講到德州的故事。如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凈肉;所謂三種凈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不疑為己殺的肉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該知道時間了。”雁群應聲自動墮地而死。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diào)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xiàn)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薩,何人敢吃?從今以后,應依大乘,不再食三種凈肉?!辈⑶医ㄋI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而歷代政府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數(shù)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雨禳災,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慧集比丘,自燃兩臂游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隋德州智凱大師發(fā)起開筑放生池,為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jīng)》和《法華經(jīng)》,又購買各類糧食飼予魚鱉;陳宣帝時,敕國子祭酒徐孝克撰寫《德州山修禪寺智凱禪師放生碑文》,這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此后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時,刺史顏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銘并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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