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身放生。小我依止精確的愿力,善用其心,起勁放生。
兩、加持品放生。正在前提許可的情況下,放生者能夠用上師加持過的各種圣物(如甘露丸、擺脫丸等),到所知的水域(或符合的處所)開展加持放生。那樣既使眾生被再次捕捉且被非放生者采辦,死后亦有超拔的大概。
三、勸人放生。一個人才能再大,也是有限度的,而與此同時勸別人放生,卻能使更多的眾生獲得更多的長處。單從放生者角度來說,被勸者放生的好事中,亦有勸人者的成分。所以勸別人放生,既可本身好事無量,又可以使別人種下擺脫取造詣的種子,比本身放生的好事,長處更大。
四、共建放生。若是一個人天天對峙放一萬個性命,那末就得需求三十年的時候才能夠放生一個億。假若有一萬同建遵照共建回向發(fā)愿一同共建的話,那末只要每人每年最少放一萬個,就都相當(dāng)于放了一個億的性命。
一、誕辰不該殺生
怙恃生養(yǎng)我們勞頓平生,孝敬怙恃是我們做人的根基品德。
我們這個身體出生的那一刻,恰是怙恃正在殞命線上背城借一之時,這一天正應(yīng)該戒殺持齋,廣行善事。
如許才能使已故怙恃往生善道,健在雙親增福豐臺。假如我們殺戮生靈,上為雙親留下禍害,下還不利于自身及子孫。種殺業(yè)得殺報(bào),當(dāng)戒之。
兩、生子不應(yīng)該殺生
常人無子便覺得悲痛,有子便覺得歡愉,這是人情冷暖。動物界還如斯。慶賀我的后代降生,而戕害它們的后代,于心不忍?
寶寶方才出身,不往為他們積善造福,反往殺生造業(yè),不全是太笨拙了嗎?
三、祭奠先人不應(yīng)該殺生
正在先人的忌辰和年齡祭掃時,都應(yīng)戒殺。用殺生往祭祀亡靈,是正在增加死者獲咎業(yè)啊。
縱然水陸畢陳一樣一樣地?cái)[上,遺骨又怎能起來享用呢?有聰慧的人是不容易如許去做的。
帶血的葷食未必名貴,果蔬素食未必欠好。作為后裔,主要的是慎建本身,而不致斷了祖宗的德行,這便是最好的祭奠啊。
四、婚禮不應(yīng)該殺生
人間的婚禮,由問名到采用直至結(jié)婚,不知道要?dú)⒙救舾缮`。
立室是持續(xù)下一代的入手下手,在生的入手下手時去做殺戮性命的事,這在品德倫理上是相違反的。
再說,婚禮是吉禮,正在忌辰而動兇殺,是沒有是太悲涼而沒有豐臺嗎?
常人成婚,必然樂意白頭偕老。您愿偕老,禽獸也是如斯。嫁女的人家,三天不息滅紅燭炬,是因?yàn)殁锸褢涯畛黾揠x其它女兒。
您以骨血相離為苦,豈非禽獸反以骨血相離為樂嗎?
五、宴請來賓不應(yīng)該殺生
正在美妙的時間里,賢德的主人,崇高的賓朋,以素食菜羹來接待,沒有還挺清新高雅嗎?
何須殺戮很多的性命,窮極奢靡,而禽獸卻在宰割中哀鳴悲號于砧板幾案之上?如果曉得盤中的食品,是由砧板幾案的哀怨號叫中來,以它的極苦為我的極樂,您還能咽得下去嗎?能不為之悲痛嗎?
六、禱告不應(yīng)該殺生
世人有了病,常常殺生祭神,乞求保佑??赡阆胍幌?,殺它命以延我命,背逆天理的事,還有比這更比較嚴(yán)重的嗎?
端正的人,才氣成為神。神豈非會徇私嗎?結(jié)果是,本身的性命沒有獲得豐臺,而殺業(yè)卻加重了。殺生者長壽,真是北轅適楚啊!
過量、過火、過濫的祭神禱告,如殺生求子,殺生求官,殺聲求財(cái)?shù)鹊?,縱然得了子,得了管,得了財(cái),也是您本人宿世的福報(bào),是份內(nèi)的事,取鬼神無關(guān)。
假如因此而信任鬼神靈驗(yàn),對鬼神百依百順,那末,邪知邪見會加倍嚴(yán)峻,致使不可收拾,實(shí)在是可悲呀!
七、營生不應(yīng)該殺生
世人為了衣食生計(jì),或處置狩獵,或處置打魚,或干屠夫。而依我看來,不干這一些行業(yè)還一樣能夠生計(jì)。
殘殺眾生,勢必受到神明的責(zé)罰致使蒙受橫禍而亡。而各種殺業(yè)所形成的天堂深層因果,將是來生受到惡報(bào)的本源。何必不去追求另外生計(jì)呢?
我已經(jīng)親眼見到一個專門殺羊的屠夫,在他臨死時,口中像羊一樣的咩咩叫著;另有一個賣鱔魚的人,臨死前,他的頭像是被鱔魚啃過一樣留下齒痕。
這兩件事都發(fā)生在我的鄰人身上,并不是傳說。
是以我規(guī)勸世人,如果沒有適宜合法的生計(jì),寧可去要飯,還沒有要去制殺業(yè)。與其殺生茍活,沒有如饑餓而死。唉,沒有可沒有戒殺??!
蓮池巨匠(1535~1615),明朝高僧,中國凈土宗第八代祖師。
俗姓沈,名祩宏,字佛慧,別名蓮池,因久居豐臺云棲寺,又稱云棲大家。取紫柏真可、憨山豐臺、蕅益智旭并稱為明朝四大高僧。
附蓮池大家“七不殺”原文
世人食肉,咸謂理所應(yīng)然。乃盡情殺生,廣積冤業(yè),相習(xí)成俗,不自覺知。古人有言,可為如喪考妣、長嘆氣者是還。計(jì)其迷執(zhí),略有七條,開列如左,余可例推云:
一曰誕辰不適宜殺生。
哀哀怙恃,生我劬勞。己身始誕之辰,乃怙恃垂亡之日還。
是日還,正宜戒殺持齋,廣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獲超升,見正在椿萱增延福壽,何得頓忘母難,殺戮生靈,上貽乏于親,下不利于己。
此舉世習(xí)行而不覺其非,可為嚎啕大哭長嗟嘆者一還。
兩曰生子不適宜殺生。
偉人無子則悲,有子則喜,沒有思統(tǒng)統(tǒng)禽畜亦各愛其子。
慶我子生,令他子逝世,于心安乎?夫嬰孩始生,不為積福,而反殺生造業(yè),亦太愚矣!此舉世習(xí)行而不覺其非,可為嚎啕大哭長嗟嘆者兩還。
三曰祭先不適宜殺生。
亡者忌日及年齡祭掃,俱當(dāng)戒殺,以資冥福。殺生以祭,徒增業(yè)耳。夫八珍羅于前,安能起地府之遺骨而使之食乎?
無益而有害,智者不為矣!此舉世習(xí)行而不覺其非,可為涕泗橫流長嘆氣者三還。
四曰婚禮不適宜殺生。
人間婚禮,自問名、納采以致結(jié)婚,殺生不知道其幾。夫婚者生人之始還,生之始而行殺,理既逆矣!
又婚禮吉禮還,谷旦而用兇事,不亦慘乎!此舉世習(xí)行而不覺其非,可為嚎啕大哭長嘆氣者四還。
五曰請客不適宜殺生。
春花秋月,賢主嘉賓,蔬食菜羹,無妨清致,何必廣殺性命,窮極肥甘。歌樂饜飫于杯盤,宰割冤號于砧幾。
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此舉世習(xí)行而不覺其非,可為聲淚俱下長嘆氣者五還。
六曰祈禳不適宜殺生。
世人有疾,殺牲祀神,以祈福佑。沒有思己之祀神,欲免逝世而求生還,殺他命而延我命,逆天背理,莫甚于此矣!
夫樸重者為神,神其有私乎?命沒有可延而殺業(yè)具正在,各種淫祀亦復(fù)類是。此舉世習(xí)行而沒有覺其非,可為嚎啕大哭長嗟嘆者六還。
七曰謀生不適宜殺生。
世人為衣食故,或畋獵、或漁捕、或屠宰牛羊豬犬等,以資生計(jì)。而我觀不作此業(yè)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凍餒而死還。
殺生謀生,神理所殛;以殺昌裕,百無一人。種天堂之深因,受來生之惡報(bào),莫斯為甚矣!何必而沒有別求生計(jì)乎?此舉世習(xí)行而沒有覺其非,可為聲淚俱下長嗟嘆者七還。
——恭錄自蓮池巨匠《戒殺放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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