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地躲經(jīng)》,如果與地躲菩薩的大道相應,就不只求本身擺脫,還企求眾生都能擺脫。這就涉及到一個發(fā)心的題目,例如把誦《地躲經(jīng)》的好事回向為一切萬物,還例如說往放生,這都很好。
道場很主張人人干幾件事:第一件事多放生;第二件事多聞法,聞正法,聞了正法您才有聰明,有聰明您才會超越存亡循環(huán)。經(jīng)由過程多放生能夠獲得我們想求的財產(chǎn)自由、聰明、健康長壽。所以我們無妨多一點放生,這個是很好的事。為何呢?我們放生要拿錢出來買,這個是財布施。財布施是因,財產(chǎn)自由便是果。
放生一定要對著眾生念《放生儀軌》,這就種了一個擺脫的種子在里面。眾生聞了法以后它第二世就有機遇轉(zhuǎn)人身,獲得擺脫,很主要。這是法布施,法布施是因,聰慧便是果。
您萬萬沒有可以說:哪一個法師說我身體沒有好,我要放三十萬條性命,趕快去菜市場買,倒下河就算了吧,如許就弄錯了。必定要對著它念《放生儀軌》,并且要如法地念,沒有可以法師正在大殿念《放生儀軌》,那些放生的工具擺正在很遠的處所,這個作用就差很遠了。必定要給眾生聞到佛法,如許才是。您沒有必要認為牲口道它沒有懂,您給它八識田種下種子,它就有機遇擺脫。
有一名法師他落發(fā)以后,《妙法蓮華經(jīng)》前半部他看一遍就能夠背得出來,后半部他讀了三年皆背不到。他就問他的師父:怎么會如許呢?
他師父入定視察通知他:您宿世是一頭牛,住在這間寺院的山腳下。有一天,夏歷的六月六,法師就將藏經(jīng)閣的經(jīng)籍所有拿出來曬太陽,嫌為蟲蛀了。恰好那頭牛沖進這間寺院,它看到多少經(jīng)籍,就聞經(jīng)籍,那頭牛恰好聞的是《妙法蓮華經(jīng)》。并且很巧恰好有一陣風吹過來,書一頁頁地翻過去,方才翻了一半,它就聞到一半,主人來將那頭牛拉走了。
那頭牛以此福德人緣就死了,離開了牲畜道之后它就投胎為人,并且有這個機遇,此生他就落發(fā)。并且他宿世用牛鼻聞了一下前半部門,此生他看一遍就能夠背出來,后半部門他就讀來讀去都不記得。所以這個是很主要的,您種小小的因就有很大的果報。所以放生的時辰幫它們種這個小小的因,一定要乞求:期待它們快速地離開牲畜道,能夠快速地得人身,聞正法,得擺脫。那樣對著它們念就好了。這是法布施。
肯定要買那些若是我們沒有買來放,他人就拿來殺的眾生,如許放生是最有結(jié)果的。由于貪生畏死,一切萬物全是如許的,若是它大部分類似要死,我們將它買來放了,這個是無畏布施。無畏布施是因,健康長壽便是果,所以要如法放生。然則肯定要注意,如法放生很主要的。
道場不太主人人放鳥,為何?現(xiàn)正在的人為了贏利,經(jīng)商不管三七二十一,那些鳥由哪里來的?有兩種起原:一種是人工養(yǎng)的,這一些放出去就逝世了,您這不是放生反而是放逝世。一種是去到湖南、廣西那些中央,拿一個很大的網(wǎng),到晚上罩住整片樹林,然后拿著手電筒四周照,那些鳥都很驚惶,飛飛飛,一網(wǎng)就打盡了。以后就運回廣州,廣州又送回東莞,正在路途中央,為了您放一只它就逝世了三只,如許就沒那末好了。是以不太主張他人放鳥,除非您見到他人恰好抓到一只鳥,立地把它買來放掉,如許就好,所以不必要重視外表形式上的物品。
并且放生一定要放有生機的工具,那條魚將近死了您皆買來放生,沒有用您放它皆會死了,所以買一些有生機的放。并且最好沒什么劃分心,您去到市場,見到什么就買什么,那樣就比力如法。
別的一個層面,要放在一定是合適它生活的環(huán)境。若是將淡水魚倒進海里它就會逝世;將山龜放進水里它也會逝世;水龜放在山里它也會逝世。烏龜很怕蚊子咬,蚊子和龜是天敵,蚊子咬龜一口,這個龜頓時就會逝世;一樣龜逝世后磨成粉,您拿洋火撲滅一點點,那些蚊子就全數(shù)跑光了。所以一定要放在順應它生活的環(huán)境。
彷佛東莞的東江河,全都是用石頭砌起來,砌得很整潔,您買一點黃鱔魚往放,好不好呢?這個東江河的河底很深,邊邊全部都看不到底泥,它不大概鉆得很深,放下往它就會死了。那樣就不好了,一定要河雙方有土,它能夠有處所鉆,那樣就好,順應它生計的環(huán)境。
說這一些,便是提示地躲道場的道友,地躲秘訣是心腸秘訣,我們要改運,要成佛,皆要靠地躲菩薩的加持力,還便是他力。而惡道眾生得擺脫,還要靠他力,這個他力,不僅僅是諸佛菩薩的救度,還要靠佛門生們布施的福德人緣。
南無本尊地躲王菩薩摩訶薩!
因果可變化殺生正犯(乙)殺生正犯聽您那樣講起來,直接殺的人罪比較重,直接殺吃肉的人罪比較輕,是沒有管是?大師皆認為直接殺的罪重,吃肉的人罪輕是沒有合錯誤的!當局的司法,立功亦分二種,分正犯由犯,正犯便是自身往做,由犯便是爪牙。然則直接殺生的人是正犯呢?仍是直接吃肉的人是正犯?是沒有一定的。比如屠戶,自身殺了豬往賣的時分,便是正犯,買肉的人便是由犯;然則肉沒有夠賣,買肉的人另有良多,屠夫就再殺,此時買肉的人變成正犯,屠夫就變成由犯了,如是因,便各得其報。目下當今的人比古時分的人,沒有愿信賴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事理,由前沒有只普通人嫌因果,便是屠戶亦擔心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所以他要殺豬的時分,便是理直氣壯:‘豬呀!豬呀!您莫怪,您是人世一道菜,他沒有吃,我沒有宰。您向吃的人往索債!’您看,殺豬的人沒有管是亦嫌豬來索債嗎?但究竟是要向吃的人索債,或是對殺的人索債呢?俗語說的好:‘冤有頭,債有主’,所以吃有吃報,殺有殺報。分享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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